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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修正後之職場霸凌防治新風貌—給企業主的七大關鍵提醒
隨著職場霸凌事件頻傳,社會對於「尊嚴勞動」的呼聲日益高漲,特別是職場新鮮人對此議題最有感,畢竟他們是成長於對「校園霸凌」極為敏感的世代。過去,關於職場霸凌的規範散見於各類指引與行政指導中,對於雇主的強制力有限。然而,最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修正條文已三讀通過,新增第二章之一「職場霸凌之防治」專章,將霸凌防治提升至法律位階(第22條之1至之3),雖然修正條文目前尚未施行,但預作準備是必要的。 這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增加,更是企業治理思維的翻轉。身為企業經營者或人資主管,您準備好因應措施了嗎? 以下為您整理新法修正後的七大關鍵,並特別針對「主管教育訓練」提出具體建議。 一、 定義明確化:「持續性」要件不再是絕對的護身符 修法前在認定霸凌時,常糾結於「頻率」,亦即必須是「重複」「持續」發生的行為才可能構成霸凌,單一偶發不會構成。但新法第 22 條之 1 已明確定義:職場霸凌是指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或行為,致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請注意本次修法新增「但書」:「但情節重
finance247
Feb 35 min read
以為高薪低報是省錢?律師揭密:入境日本填寫刑案紀錄再也不能勾「無」!
1. 省幾百塊保費,換來「10倍」罰單 很多老闆以為把投保薪資報低,每個月省下幾百元是「精打細算」。錯!一旦被勞保局查到(現在稅務資料都有連線勾稽),勞保罰 4 倍、就業保險罰 10 倍!你以為省下的錢,其實連繳一張罰單都不夠。這是最笨的數學題。 2.發生職災,賠償金讓你懷疑人生 「以多報少」最可怕的不是罰款,而是「賠償」。員工若不幸職災或身故,勞保局只按你「低報」的金額給付,中間少給的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差額,全部要由公司「全額補足」。一場意外,可能直接吃掉公司整年的獲利。 3. 小心!你正在面對刑事責任 別以為這只是行政疏失!在申報表上填寫不實薪資,法律上構成刑法第 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第 339 條「詐欺得利罪」。為了省那一點錢,讓負責人背上刑事前科、甚至面臨牢獄之災,出國到日本玩,入境要誠實填寫這些刑案紀錄,這筆交易真的划算嗎? 4. 簽「切結書」也沒用,別再自欺欺人 「是員工自己說有債務,不能報稅否則會被法院扣押,想拿現金,願意低報的!」我聽過無數老闆這樣辯解。但我必須告訴你:勞保是強制規定,不能用私人契約排除。員工簽的同
finance247
Jan 232 min read
職場不法侵害霸凌只能升堂調查?
啟動調查不是唯一選項!你知道還可以「協調或調處」嗎? 你的公司是不是這樣?員工一喊霸凌,HR就嚇得調監視器、開委員會調查,搞得像拍《包青天》? 其實不管現行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或者修正後《職業安全衛生法》裡藏著一個「神級工具」:協調(調處)。 用得好,這就是職場最好的修補快乾膠! 以下是陳業鑫律師提示給HR的7個讓職場霸凌案件快速止血恢復元氣的危機處理心法: 1. 停止你的「檢察官魂」!先分清「調處」「協調」還是「調查」 接到申訴,別急著扮包青天查真相。那是「調查」,是用來砍人的(懲處)。 真正的高手會先評估能否「調處」! 調處不是查案,是「關係CPR」。它的重點不在過去誰對誰錯,而在未來怎麼共事。選對路,省下高額律師費;選錯路,公親變事主! 2. 「調處」不是搓湯圓,是「修復工程」 很多主管以為調處就是叫受害者「吞下去」?錯!那是提油救火。 真正的調處(協調)核心是「修復」。 透過專業引導,讓雙方把話講開,調整互動模式。這不是和稀泥,而是幫公司移除未爆彈。記住:最好的勝訴方案,就是根本不用上法院。 3. 什麼時候該用哪招?這個
finance247
Jan 223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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