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實施倒數!30人以上公司必看:從員工、專責單位、各級主管到董事會的「四大特訓」全攻略
- finance247
- 1 day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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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實施後,員工人數30人以上的雇主,必須實施教育訓練,而且還要分對象實施?」
最近一位正在為公司規劃年度教育訓練的金融業人資長緊急打電話問我。
這的確是許多HR現在最頭痛的課題。根據最新《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第22條之1,以及勞動部《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第6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雇主,不僅要明文訂定防治措施與申訴規範,還「必須」對事業單位全員(包含各級主管與受僱勞工)實施防治教育訓練。這不再只是道德呼籲,若雇主未依法落實相關防治與預防措施,最高可面臨新臺幣75萬元的重罰。
但訓練到底該教什麼?為了幫助大家順利接軌新法,我幫大家綜合整理規劃四個層級的「四大特訓」攻略:
一、 基層員工的「自我防護網」
針對全體一般員工,教育訓練的核心在於「建立認知」與「自我保護」。必須教導大家認識法律上對職場霸凌的定義:包含利用職務權勢、逾越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或孤立等不當言行致身心受害,且新法明定「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單次嚴重行為也算數。此外,也要讓員工熟悉公司內部的申訴通報管道,並學習良好的人際溝通技巧與多元平權意識。針對第一線需面對顧客的服務人員,更要加上惡質客訴的應對技巧與緊急應變機制。
二、 各級主管的「管理界線學」
主管是防範霸凌的第一道防線,也是最容易誤觸法網的高風險群。主管的特訓必須著重於「合理行使管理權」,教導他們如何在嚴格要求績效與「排斥、脅迫、不當辱罵」之間劃清界線。除了參與一般訓練,主管更必須強化同理心、情緒管理及壓力調適等軟性管理技能,並透過近年常見的霸凌案例分析,培養他們敏銳的「風險辨識」能力,及早察覺部屬的身心異常變化與潛在的暴力風險。
三、 專責調查人員的「拆彈實戰課」
對於被指派負責處理申訴、調查、協調的專責人員或調查小組成員,他們需要的是進階的法律與實戰技巧。除了必須熟悉防治法規與雇主的法定防護責任外,更要接受溝通、管理與申訴事件處理的進階課程。訓練內容應包含如何嚴守客觀公正與保密原則、如何覺察權力位階的差異,以及在霸凌事件發生後,如何妥善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以確保受害者的權益得到完整保障。這個課程適合以個案工作坊方式進行
四、 董事會與高階主管的「治理與防護」
千萬別以為霸凌只是基層的事!新法特別增訂了「最高負責人條款」,若被申訴的霸凌行為人是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直接跳過內部機制,逕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因此,董事(理事)、監察人及高階管理階層必須從「公司治理」的高度出發,學習如何建立對不法侵害「零容忍」的健康組織文化,以身作則發揮典範領導力。這部分的訓練,也非常建議結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規定的每年進修時數來合併實施。
【 因材施教】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的修訂不是為了懲罰企業,而是為了幫助勞資雙方打造一個更有心理安全感、更有尊嚴的職場。在規劃這「四大特訓」時,強烈建議人資夥伴多融入角色扮演與情境演練,讓生硬的法條變成實用的溝通工具。當每一位員工與主管都能拿捏好分寸,不僅守住法律紅線,更能築起勞動法遵的防火牆,兼顧合理必要管理及守法遵法健康職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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