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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十九期(2018.07)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陳業鑫所長整理:颱風假到底是不是假?要不要出勤?要不要給薪?雇主應該注意什麼?

(有關颱風日出勤與否及其工資給付等相關問題)


新聞快報:勞基法新制未把關 監院糾正勞動部等4部會;老闆注意!108年勞檢重點 加班補休彈性工時須依法辦理


中高齡者就業上議題關注:中高齡及高齡就業者法草案


司法週刊高雄訊:高雄地院邀本所所長陳業鑫律師談勞動法相關議題


新聞快報: 勞動部將公告開放七休一行業 產業代表反對


司法實務見解:外國勞工聘雇契約以「定期契約」為原則,縱使該工作有「繼續性」,就業服務法之規定亦優先於勞基法適用


陳業鑫所長:調動五原則中之未對勞動條件為不利變更如何判斷?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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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哪些情況老闆可以不經預告、不給資遣費直接開除員工?

1.員工虛報與工作有關的資歷、學經歷資訊 2.對老闆、主管或同事言語辱罵甚至打人 3.涉及刑案(如酒駕、詐騙、毒品)被判刑確定,法官沒有給緩刑,也沒有准易科罰金,員工必須入監服刑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違反公司誠信規定收受回扣等 5. 故意破壞公司的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如公務車等,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秘密、營業秘密,致雇主受損害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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