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30萬的保命文】資遣費晚給幾天沒關係?錯!一張罰單直接讓你哭出來!
- finance247
- Jan 28
- 2 min read
1. 別再相信「罰兩萬」的都市傳說
老闆及HR們醒醒!
不管是勞退舊制還是新制下,資遣費一旦出包遲給,不管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8條還是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5條之1,起跳價直接就是新台幣30萬元!而非舊法的2萬元!
2. 30萬是「地板價」,沒有折扣空間
勞退條例第45-1條及勞動基準法第78條是非常保護被資遣勞工的超級霸王條款。只要確認你違法(少給或晚給),勞動局開出的罰單直接就是30萬起跳,最高可罰150萬。沒有什麼「初犯輕罰」、沒有「情有可原」,行政機關想幫你打折都沒權限。一張罰單抵掉一位高管好幾個月薪水,痛不痛?
3. 「配合發薪日」是地雷!死線就是30天
法條規定得清清楚楚:「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很多HR習慣為了方便,等到下個月5號或10號發薪日再一起匯。請記住,只要超過離職日30天,就算你給了,還是違法!遲到一天,代價就是30萬,資金周轉再緊也不能省這條。
4. 私下喬好也沒用!公法義務不能免
「員工同意分期付款不行嗎?」不行!這是國家規定的強行法規。即便勞工好心簽了切結書同意延後拿,勞檢一來,那張紙就是廢紙。政府罰的是你「違反行政義務」,跟勞工同不同意無關。別以為雙方講好就沒事,那是拿公司的命在賭。
5. 算錯100元,罰單照樣30萬
資遣費的基數是「平均工資」,不是底薪!加班費、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具有工資性質的給與通通要算進去。很多慘案只是為了省那一點點零頭,結果少給幾百塊,被認定「未足額給付」。省小錢花大錢,冒風險的財務操作不可取。
6. 罰了30萬還沒結束,是可以「按次處罰」的
別以為繳了30萬罰款就能了事,主管機關會發函「限期令你補給」。如果你還是很皮堅持不補足?那就繼續罰,而且可以按次連續處罰,罰到你付錢為止。這是一場你絕對贏不了的消耗戰,千萬別跟法律硬碰硬。
7. 合法合規,是世界上最便宜的保險
經營企業風險已經夠多了,不要在這種低級錯誤上跌倒。資遣雖然痛苦,但好聚好散的前提是「算對、給準、準時」。
這一篇短短幾百字,價值至少30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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