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為何離職面談很重要?從台積電羅唯仁案談離職面談的法律風險七大重點

根據台積電揭露的公開資訊,該公司已經對涉嫌帶走高階製程營業秘密資料的前副總羅唯仁提告,而關鍵證據正是在他退休前夕,由法務長親自進行的離職面談。法務長在面談中特地提供了「提醒信函」供羅唯仁先生詳細閱讀,也詢問了羅唯仁離職後的生涯規劃,並再次口頭說明並強化其離職後必須遵守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 #營業秘密 保密義務

#競業禁止義務

一般離職面談都是由人資單位執行,但本案特別的地方,就在於執行者是法務長。顯示台積電對於羅前副總離職及轉職、洩密風險早已有所防備。更顯示對於掌握公司研發、業務、採購、人事等涉及營業秘密事項的關鍵人員離職、退休時,進行高強度離職面談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離職面談關鍵重點如下:

1. 重新定位「離職面談」:離職面談絕非禮貌性的茶敘,而是企業保護營業秘密和啟動競業禁止條款的「最後一哩路」,必須提升到勞動法遵層級。 #離職面談

2. 適當執行者:對於接觸核心機密的關鍵人才,應由法務長或法務人員主導至少陪同離職面談,以確保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如同台積電羅唯仁案就是很好的範例。 #勞動法遵

3. 營業秘密「三確原則」: 離職面談必須執行「三確原則」,包括確認「移交清單」的完整性、「保密義務」的持續性及競業禁止條款是否啟動、執行期間,確保核心機密資料安全收回。

4. 移交清單與切結: 必須要求員工列舉式確認並簽署切結書,證明所有數位和實體機密資料(包含私人雲端、隨身碟等)都已徹底歸還或在公司人員見證下銷毀。

5. 保密義務再確認: 必須正式告知員工,其永久保密義務不受離職影響,若有違反將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並保留面談紀錄作為故意洩密的佐證。

6. 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告知: 離職面談是啟動競業條款合法生效的儀式。必須書面化且清楚、明確告知員工競業禁止的總期間以及補償金(至少平均工資半數以上)的給付細節與時間點。

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

7. 釐清新工作競合性: 企業應婉轉且專業地詢問新工作的業務或技術競合性,並將紀錄作為日後判斷員工是否違約的初步證據。

 
 
 

Recent Posts

See All
職場霸凌申訴案疏洪道:用EAP化解濫訴風險

「員工似乎誤解職場霸凌成立要件,以為只要他感受到不舒服,就算只是單純的職場人際關係摩擦,也動輒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耗費不少公司調查程序資源,該怎麼辦?」 一位員工人數上千人的企業職場霸凌專責單位負責人員苦惱地跟我吐苦水。 「要不要考慮用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簡稱 EAP)作為員工宣洩心裡不安全感、緩解職場人際關係摩擦的管道?」 我提醒他在勞動法規中其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