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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契約條款就掉單?RBA 8.0時代的因應之道

Jan 21
3 min read

「國際大品牌客戶要求我們公司勞動條件必須跟RBA接軌,台灣的勞動法令有幾乎年年修正,請問陳律師,我們勞動契約條款也要跟著修正嗎?」

一位上市電子公司人資長問我上述問題。

我來跟大家解釋勞動契約條款定期更新之必要性。

1. 勞動法律不是死火山,它每年都在動!

台灣勞動法令及法院勞動法庭判決更新頻率比你換手機還快。最低工資(基本工資)年年調漲已成常態,性平、職場霸凌、勞工請假規則、母性保護等法規年年變。

萬年不變的勞動契約條款,就像年久失修的50年老公寓,長滿壁癌還有電線走火的危險,已經不符合現代建築需求,雖然還能勉強居住,但是對生命健康有很大的潛在危害,住起來也不舒服。

勞動契約條款年年更新是為了確保你的合約還活在「現代」,而不是法律石器時代。

2. RBA 8.0 是掌握企業生死門的守門員

如果你公司想接 Apple 或 Tesla 的單,RBA 規範就是你的命。國際標準每三年大修、每年微調。契約不更新,稽核員一看內容落後國際人權標準,直接給你「紅牌」。

沒了訂單,你的勞動契約就只是裝飾品,不合宜的條款可能還會引來勞資糾紛。

3. 薪資調整不只是「加錢」而已

每年考績後加薪,如果沒更新契約或簽增補協議,至少也要在薪資明細中說清楚,以免口說無憑。這不僅是保障員工,更是保護雇主。

約定清楚的薪資結構,能避免未來勞資爭議時,被勞動事件法第37條工資推定條款突襲。

4. 移工「零付費」是供應鏈的保命符

巨大工業事件告訴我們:讓移工扛債,美國就扣你貨!

外籍勞工的勞動契約必須每年檢核,確保沒有「隱藏版」仲介費或不合理扣款。

更新條款是為了向全世界大聲說:「我們家沒奴工!」這就是現在最珍貴的「綠色標籤」。

5. 職務異動沒寫清楚,小心勞資糾紛

員工從「工程師」變「專案經理」,責任變了、工時變了,甚至上班地點也變更了,契約卻還是五年前入職那份?這在法律上有很大風險。

定期更新契約條款能精準定義權利義務,避免員工離職時,拿著舊條款去勞工局甚至上法院反咬你「調職不合法」。

6. 營業秘密的保鮮期,比紅燒鰻罐頭還短

技術天天變,三年前簽的「保密條款」可能早就防不住現在的人工智慧與雲端洩密。

我總是叮嚀客戶:保密協議(NDA)要隨職務與科技演進更新,才能在法庭上被認定為「採取合理保護措施」,否則協議約束力看得到用不上。

7. RBA 8.0:懂這套的人才能生存

在這個 ESG 講到爛的時代,能瞭解「RBA 8.0 要求文件一致性,所以我們要定期滾動式調整勞動契約」的HR從業人員,在職場上才顯得專業又具備國際視野。

轉發這篇,讓老闆知道你不是在找麻煩,你是在幫公司建立保護傘!

陳業鑫律師小提醒:

看完這七點,你是不是也想翻開抽屜那份「萬年合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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