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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法律電子報第四十九期(2021.04)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勞動部新聞:行政院會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檢查法所定告知工會陪同檢查人員身分範圍,除為受檢事業單位所僱勞工外,尚包含由企業工會所聘僱承辦該工會會務工作人員


主管機關函釋: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勞工如無法於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規定期間內請畢婚假者,得經雇主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司法實務見解: 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繼續性工作,係指勞工所擔任之工作,就該事業單位之業務性質與營運而言,具有持續性之需要者


司法實務見解:勞工雖已撤銷合意資遣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惟超過4年皆未向雇主為相關主張或請求,故基於勞動關係注重安定性、明確性之特性,法院認定勞工權利失效


司法實務見解:勞務契約之定性以釋字第740號解釋所揭之要素為審酌重點


陳業鑫所長專欄I:155萬退休金到手!在家族企業的不同公司任職,退休時該怎麼做,年資才能合併計算?


陳業鑫所長專欄II:在南部工作20多年、連房子都買了,公司一紙命令調我到台北上班,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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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業鑫所長專欄IV:別以為發資遣費就可以叫員工滾蛋!為何勞資糾紛頻傳的公司,反而會成為幸福企業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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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哪些情況老闆可以不經預告、不給資遣費直接開除員工?

1.員工虛報與工作有關的資歷、學經歷資訊 2.對老闆、主管或同事言語辱罵甚至打人 3.涉及刑案(如酒駕、詐騙、毒品)被判刑確定,法官沒有給緩刑,也沒有准易科罰金,員工必須入監服刑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違反公司誠信規定收受回扣等 5. 故意破壞公司的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如公務車等,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秘密、營業秘密,致雇主受損害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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