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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法律電子報第五十期(2021.11)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勞動部新聞:鼓勵微型企業之雇主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動部新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


勞動部新聞:111年1月1日起,勞工從事值日(夜)一律計入工作時間,超時並應發給加班費


勞動部新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將自111年調整,實績費率亦將於年底通知投保單位


勞動部新聞: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8)日會議結論,自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8元,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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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你必須知道的「臉部個資」生存法則! Q:貴公司的門禁打卡系統是否未取得員工合法同意強制刷臉辨識? 「陳律師,最近我們公司引進生物辨識系統,可以用每個員工的臉部辨識,作為門禁及打卡之用,但是有員工不同意提供臉部特徵資訊,認為這是侵犯各自的行為,請問我們公司真的不能直接這樣做嗎?」 一位零售業公司人資同仁問我這個問題。 其實自然人的「特徵」,本來就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的個資之一,因此利

 
 
 
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哪些情況老闆可以不經預告、不給資遣費直接開除員工?

1.員工虛報與工作有關的資歷、學經歷資訊 2.對老闆、主管或同事言語辱罵甚至打人 3.涉及刑案(如酒駕、詐騙、毒品)被判刑確定,法官沒有給緩刑,也沒有准易科罰金,員工必須入監服刑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違反公司誠信規定收受回扣等 5. 故意破壞公司的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如公務車等,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秘密、營業秘密,致雇主受損害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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