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怎麼讓公司沒有職場霸凌申訴案?問錯問題了,重點是降低霸凌行為發生率!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

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申訴件數為零,可能代表職場確實健康;但也可能代表員工不相信申訴可以被公正調查有效處理,甚至擔心遭到報復,或是員工們早已認定「說了也沒有用」,反而造成霸凌黑數?

因此,企業真正應追求的,不是帳面上的零申訴,而是降低【職場霸凌】行為實際發生率,同時建立值得信賴的【申訴制度】與足以讓員工說真話的【心理安全感】。

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施行後,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雇主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就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

職場霸凌防治目的從來不是幫公司把申訴數字歸零,而是要求企業真正發現風險、制止侵害並修復工作環境,給員工一個有心理安全感的職場。

勞動法令遵循教育訓練、董事會成員進修時數認證、職場霸凌性騷擾外部委員、訴訟調解程序代理請洽:業鑫法律事務所窗口(電話02-25156822)官網https://www.yesinlaw.com

第一,申訴件數是「問題被看見的數字」,不是實際上的職場霸凌發生率本身。

企業若把「零申訴」列為人資或主管的績效指標,很容易產生錯誤誘因:主管可能勸員工不要申訴,人資可能急著將事件定性為溝通誤會,公司甚至可能把撤回申訴當成成功結案、誤用協調程序施壓申訴人撤案,這都不是符合法律規範的作法。

這種管理方式,表面上讓數字變漂亮,實際上卻把風險壓進地下,成為隨時可能噴發的火山。

真正符合立法意旨的【雇主防治責任】,不是讓所有人保持沉默不提出申訴,而是讓不當行為及早被發現。企業應同時觀察匿名調查、離職訪談、異常離職率、請假率、跨部門調動、員工申訴意願及對調查制度的信任程度。零申訴可能是零事件,也可能是零信任;只有將多項訊號交叉比對,才能做好真正的【風險管理】。

人資夥伴甚至應理解,當申訴管道建立公信力時,案件數量在短期內增加,未必表示職場突然惡化,也可能是過去被壓抑的問題終於浮上檯面。此時最不應做的,就是責怪員工「怎麼這麼愛申訴」。

第二,降低霸凌行為,必須從主管日常管理開始。

防治職場霸凌,不能以為停留在公布一份辦法、設置一個信箱,要求全體員工簽名表示知悉就可以。

多數法律風險,都發生在主管每天的工作指派、績效面談、群組訊息、排班、考核及PIP過程中。主管究竟是具體指出工作差距,還是直接羞辱人格?是公平要求改善,還是依照親疏差別管理?是允許員工說明,還是把不同意見視為挑戰權威?

因此,【主管職前訓練】不能只教主管背誦職場霸凌法律定義,而應訓練其如何給予具體回饋、設定合理目標、處理衝突、控制情緒、保留紀錄,以及區分嚴格管理與人格貶抑的界線。

企業也應把主管的帶人管理方式納入升遷與績效考核。若公司一方面宣示零容忍,另一方面卻持續獎勵靠咆哮、羞辱與恐懼創造短期業績的主管,再完整的勞動法遵文件也無法改變真正的【組織文化】。

第三,千萬不要認為申訴案件是污點,反而是檢驗治理能力的壓力測試。

收到申訴後,企業真正要降低的不是案件數,而是二度傷害、報復、程序失靈與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的機率。

公司應透過嚴格保密、利益迴避、客觀訪談、證據保全及充分陳述,維持【程序正義】;同時建立明確的【禁止報復】措施,避免申訴人、證人或協助調查者因為說出事實而遭到排班減少、考績下降、孤立或職涯發展負面影響。

近期臺北地院審理職場性騷擾與霸凌複合案件時,也特別檢視公司是否設有防治規範、採取保密調查、禁止報復並辦理教育訓練;這些制度與實際執行情形,成為法院判斷後續懲戒是否合法的重要背景。

調查完成後,企業也不能只把報告鎖進檔案櫃,而應繼續追蹤相關部門是否改善、主管是否接受輔導、被害人是否安全復工、團隊是否仍存在噤聲文化,以及同類行為是否再次發生。

(陳業鑫律師小叮嚀)

「零申訴」是一個容易做漂亮的數字,「低霸凌發生率」卻是一項需要長期投入的治理成果。

真正值得追蹤的,不是今年收到幾件申訴,而是主管是否知道管理界線、員工是否敢於反映、公司能否公平調查、申訴後是否禁止報復,以及每一次事件是否真正帶來制度改善。

企業不應害怕有人提出申訴,而應害怕所有人都已經不相信申訴有用;當您的公司再次宣稱「今年零件職場霸凌申訴」時,究竟代表員工真的沒有受到霸凌,還是代表他們早已決定保持沉默、讓霸凌黑數持續增加直到有一天大爆發?

 
 
 

Recent Posts

See All
「2026勞動法大變革-HR因應之道」為題

(業鑫法律X Pasona保聖那 X MGR經緯智庫) 強強聯手再次出擊! 陳業鑫律師受Pasona保聖那、MGR經緯智庫、新竹市人資協會、新竹科學園區人資聯誼會邀請,以 「2026勞動法大變革-HR因應之道」為題,分成: 職場霸凌防治、誠信經營守則落地、勞動事件法施行六年對企業人資管理影響及公司治理、ESG、RBA8.0勞權項目稽核重點四大項目,提醒竹科業者人資主管必須將人資管理制度重開機,方能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