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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九十三期(2025.06)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勞動部新聞:勞動部支持雇主外聘專業人士調查職場性騷擾!員工未達100人之雇主,每案最高可申請1.5萬元


勞動部新聞:勞動部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第4點規定,增列「經衛生福利部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之醫院」為加重處罰對象,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勞動部提醒:勞動部修正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並舉辦觀摩會,呼籲雇主落實防護措施。


勞動部函釋: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申請書表


值得參考判決: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05號民事判決


陳業鑫所長專欄:在社群分享面試經驗竟收到存證信函、可能挨告?專家解析「言論踩線」的法律爭議


陳業鑫所長專欄:現在員工動不動就喊「職場霸凌」,這樣主管怎麼管理部屬?勞動律師教你判斷明確界線


陳業鑫所長專欄: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解僱的法律界線與實務操作


陳業鑫所長專欄:履歷誇大或造假,雇主該怎麼做?勞方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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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哪些情況老闆可以不經預告、不給資遣費直接開除員工?

1.員工虛報與工作有關的資歷、學經歷資訊 2.對老闆、主管或同事言語辱罵甚至打人 3.涉及刑案(如酒駕、詐騙、毒品)被判刑確定,法官沒有給緩刑,也沒有准易科罰金,員工必須入監服刑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違反公司誠信規定收受回扣等 5. 故意破壞公司的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如公務車等,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秘密、營業秘密,致雇主受損害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

 
 
 
公司留職停薪制度(Leave of Absence) 注意事項

1.申請期限與核准權限: 法定留停須在法令期限前完成申請。特別留停或其他無規定者,須規定在預定生效日前某段合理時間(例如15日)前完成。  2.申請需檢附證明文件,除依法應予留停者外,公司保有最終核准權。  3.復職與職務調整:  法定留停期滿復職,職缺將予保留並恢復原職。  特別留停期滿復職原則同意,但公司可依「調動五原則」調整職務。  若公司有法定資遣事由導致無法復職,須依《勞基法》第11條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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