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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三十九期(2020.04)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陳業鑫所長整理:居家工作之勞動法令遵循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職場被霸凌,法律怎麼保護你?


為保障受僱者或求職者遭受性騷擾之申訴權益,勞動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重要判決:女性受僱者為生理假之請求時,雇主以探究隱私方式,使請假手續變得極為困難,本質上也是不利待遇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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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哪些情況老闆可以不經預告、不給資遣費直接開除員工?

1.員工虛報與工作有關的資歷、學經歷資訊 2.對老闆、主管或同事言語辱罵甚至打人 3.涉及刑案(如酒駕、詐騙、毒品)被判刑確定,法官沒有給緩刑,也沒有准易科罰金,員工必須入監服刑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違反公司誠信規定收受回扣等 5. 故意破壞公司的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如公務車等,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秘密、營業秘密,致雇主受損害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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