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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必修課:育嬰留停辦法修正 7 大熱點,專業度直接拉滿!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22 hours ago
  • 2 min read

人資主管們,2026年「彈性育嬰假」大魔王來襲,還在翻舊法規?

這不是在找麻煩,是幫你留住公司人才!

掌握這 7 點,讓你的工作規則不再過時,還能展現專業高度。

1. 通訊軟體申請合法化,流程先數位化

別再堅持紙本!法規已認可 Email、LINE 或 Slack 申請。HR 應同步修正內部流程,明確規範數位留痕的格式,不僅順應時代,還能讓申請過程更透明、更有效率。

2. 「以日為單位」專區,計算單位要更新

新制最狂的是 30 天內可「以日申請」。HR 需調整差勤系統,新增「日」為單位的留停選項。別等員工來問才發現系統算不出來,提前配置才能展現你的超前部署!

3. 5 天、1 天前通知,急件處理要入法

不滿 30 天的假僅需 5 天前 提出,緊急狀況甚至 前 1 天 就行。請在管理辦法中增訂「突發緊急應變條款」,並規範委託申辦流程,別再拿「一個月前提出」的舊規定卡員工。

4. 留停期間「受訓權」,人才斷層不發生

法規明定雇主有義務通知 教育訓練訊息。HR 應建立「留停聯繫清單」,確保公司重大訓練不漏掉他們。這不是增加負擔,是確保他們復職後能立刻接軌,減少職涯斷層。

5. 續投保手續簡化,系統串接快檢查

勞保局已整合續保與復職。HR 應確認內部保險作業是否已與 勞保局線上系統 對接。新制下,時間屆滿會自動恢復身分,除非提前復職才需通報,這點請務必列入作業 SOP。

6. 協商提前/延後復職,彈性大門要打開

法規給了員工與雇主 「協商復職日期」 的空間。建議 HR 在辦法中加入「定期關懷與回任意願調查」機制,主動掌握人力配置動態,讓復職協議不再是雙方的法律攻防戰。

7. 嚴禁「雙重勞務」,違規機制要定好

保護公司也保護員工!辦法中必須載明:留停期間 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這能避免員工在外面「劈腿」工作,HR 有了這條防火牆,管理才能合法合規又硬氣。

 陳業鑫律師給HR 的真心話:

這次修法不是要折磨人資,而是要讓台灣的職場環境更朝國際接軌。

把這份清單發到你們的人資群組,讓我們一起把這塊拼圖拼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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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實施的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新制

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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