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想取代真人?法院判決示警:沒做到這 7 步,資遣無效!
- finance247
- 22 hours ago
- 3 min read
隨著 AI 技術飛速發展,許多企業開始思考:「是不是可以用 AI 取代部分人力,降低成本?」
這看來是2026年的時代大趨勢,無人能擋,只能適應。但在台灣各級法院勞動法庭上,這卻是高風險的法律雷區。近期法院對於「以科技取代人力」的見解逐漸明朗:並非不能裁員,而是雇主必須先證明自己已經「盡了全力」去安置員工。
如果您的公司正打算進行數位轉型,或者您身為公司引進AI工具的員工想了解自身權益,這 7 大「合法安置」黃金標準,是所有職場人都該收藏的保命符。
法院認證:AI 轉型下的合法資遣 7 大前提
法院的核心邏輯只有一個:資遣,永遠只能是雇主不得不的「最後手段」。
1. 鐵律:解僱的「最後手段性」
不能因為 AI 效率高就直接裁員。法院會檢視:雇主是否已經嘗試過所有方法(如調職、減薪協商、縮短工時等)來「迴避資遣」?
如果還沒努力過就直接開鍘,若員工告上法院,這個資遣行為極可能被判無效。
2. 證據:拿出「結構性變革」的證據
口說無憑。雇主必須證明組織變更不是為了逼退員工,而是結構性、實質性的改變。
* 必備文件:組織再造計畫書、變革前後的組織架構對照圖及工作流程圖。
* 關鍵點:必須證明因為這些變革,客觀上真的導致了人力過剩,而確有減少勞工必要。
3. 廣度:安置範圍不能「畫地自限」
這點最容易被忽略!雇主找職缺的範圍,不能只看該部門,必須擴及:
* 公司內部所有部門
* 甚至包含具實體同一性的關係企業(子公司、分公司)
只要上述實體組織內還有空缺,就不能說「沒地方安置」。
4. 標準:「適當工作」不是隨便塞個缺
把經理調去當警衛?不行。提供的職缺必須符合三大標準:
* 薪資與職級:與原職位相當。
* 能力可勝任:員工現有能力可做的工作
* 職涯可勝任:經過合理的「再訓練」後可以勝任。
5. 態度:雇主必須「主動媒合」
不可以把職缺掛在網上等員工自己來投履歷。法院判決要求雇主必須主動彙整所有適合的職缺,並積極向勞工建議與媒合。若只是消極等待員工投遞履歷,等於未盡安置義務。
6. 排他:證明真的「無路可退」
如果要合法資遣,雇主必須建立完整的證據鏈,證明以下兩者之一:
* 員工已拒絕所有合理的安置措施。
* 客觀上確實「完全沒有」員工目前能勝任或受訓後能勝任的職缺。
7. 留底:完整的溝通過程紀錄
面對可能的訴訟爭議,勞資雙方都必須認知到這是一場證據戰!所有過程務必留下白紙黑字或錄音:
* 職缺清單(證明你有想辦法提供或爭取職缺)
* 懇談紀錄 (證明你有溝通)
* 員工拒絕調職書(證明是員工不接受安置)
專業觀點:建議從「對抗」轉向「共融」
這 7 點看似嚴苛,其實揭示了一個職場新常態:AI 不會直接淘汰人,但會淘汰「不願意協助員工轉型」的企業,以及「拒絕學習新技能」的個人。
對於企業主與 HR 來說,最好的策略不是研究如何合法裁員,而是建立完善的「內部轉調與再培訓機制」。當 AI 進駐時,讓原本的員工成為駕馭 AI 的人,這才是合規且雙贏的長久之計。
別讓法律風險成為轉型的絆腳石。現在就檢查您的企業流程,是否符合上述這 7 大標準?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