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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五十七期(2022.06)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ul 23, 2025
  • 2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勞動部提醒:工資給付常見五大類型爭議


勞動部新聞:111年5月1日起職災勞工選用健保自付差額特材,可申請退費!


勞動部新聞:受僱自然人或自行接案之勞工,可透過特別加保制度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新聞:勞工快篩陽性,請醫師評估確認或接受PCR採檢之期間;或身體不適經醫師評估進行PCR採檢期間請普通傷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


勞動部新聞: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增列「製造業等4行業」、「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之輪班人員。


主管機關函釋:「居家照顧服務員」服務時間與內容,由社福機構與長照失能者協議並簽訂服務契約,其工作性質與於社福機構內定點提供服務輔導員、監護工,尚屬有別,非屬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


主管機關函釋:事業單位計算特別休假工資或職業災害原領工資補償時,如遇有勞雇雙方合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者,因「減班休息」非可歸責於勞工且該期間非屬常態性工作情形,應往前以「減班休息」前最近 1 個完整月份已領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數額計給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未趨緩,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就聘僱許可屆滿之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款規定工作移工,其累計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將屆滿本法第 52 條規定年限,且剩餘期間不足 4 個月者之處理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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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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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育嬰留停以「日」請: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即六個月總日數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2.家庭照顧得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未來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5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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