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告別職場言語暴力:2026年「職場霸凌防治準則」新規懶人包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2 days ago
  • 5 min read

法律不只要保護你的飯碗,更要守護你的尊嚴

在過去主管機關任職期間及執業律師的生涯中,我見過幾個在職場中受傷的靈魂。很多人來找我第一句話往往不是問賠償金,而是帶著顫抖的聲音問:「陳律師,主管跟我討論工作分配問題,我只是稍微表達不同意見,他就勃然大怒,拍桌對我大聲咆哮吼叫,難道我只能為了飯碗拋棄尊嚴忍氣吞聲嗎?」

過去因為沒有專法規範,職場霸凌在法律定義上相對模糊,雇主往往以「那是主管的管理風格」或「年輕人抗壓性不足」為由輕輕帶過。但就在 2026 年4月,勞動部正式預告了「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這不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一份職場尊嚴的宣示。法律終於開始細緻地定義,那些曾經讓受委屈的勞工半夜驚醒、委屈落淚的行為,其實是有精確法律責任的。

為了讓大家能更直觀地理解這套新規,我將草案中列舉的行為態樣與認定標準,整理成 7 個核心關鍵點。

一、言語暴力:當溝通變成了傷人的利刃

準則列舉的第一種霸凌行為樣態,便明確點出了言語暴力的殺傷力。我們常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在職場中,合法的業務指導與霸凌的界線在哪裡?

準則規定只要是對特定人為冒犯、謾罵、侮辱、恐嚇、威脅或長時間不當斥責等言行,就構成言語暴力。針對特定人進行具有攻擊性、威脅性或侮辱性的言辭,例如公開謾罵、威脅恐嚇,甚至是長時間、高頻率且不當的斥責,都可能構成職場霸凌。管理不等於羞辱,如果主管的行為是為了發洩情緒而非指導工作,這就是法律所不容許的紅線。

二、社交排斥:看不見的隔離牆最讓人窒息

你是否有過這種經驗?走進茶水間,原本熱鬧的交談聲戛然而止;或者重要的專案會議,所有人都收到了通知,唯獨你被遺忘。

這就是準則中提到的社交排斥。只要是對特定人刻意排擠、孤立、忽視、冷落、不讓參與必要之重要

會議、事務或活動,都構成社交排斥型的職場霸凌。

這種冷暴力往往比大聲責罵更難受。透過刻意孤立、冷落,或是不讓員工參與必要的事務,讓人在職場中感到邊緣化。法律現在告訴雇主:你有責任營造包容的環境,這種利用群體力量進行的心理折磨,也是霸凌的一種。

三、職務干預:被刻意製造的職場障礙賽

有一種霸凌很隱晦,它叫作職務干預。行為人利用職權,刻意在你的工作過程中製造阻礙。只要是對特定人破壞或刻意阻礙工作、利用職務刁難、刻意隱瞞資訊或提供不實資訊,都構成此類型的職場霸凌。

像是故意隱瞞重要資訊、提供錯誤的指引,或是讓你在執行任務時處處碰壁,最後再以此指責你表現不佳。這種「設局」讓下屬失敗的行為,在新規草案中被明確列為霸凌。工作本應是達成目標的過程,而不該是一場惡意設計的障礙賽。

四、權力濫用:權力應該是責任,而非鞭子

這是職場中最常見,也最令基層員工無力的樣態。權力濫用通常體現在不合理的工作分配上。只要是對特定人以權力欺壓,刻意分配不合理工作目標或與能力明顯不符之工作等行為,都構成此類型的職場霸凌。

有些主管會利用職位優勢,安排與員工能力明顯不符的工作——可能是刻意交辦過重、無法完成的任務(要你一個人兩天內寫完三年份報告),或是刻意安排極度瑣碎、甚至要求執行私事(替主管接送小孩、買早餐)。當職權被用來折磨人而非優化效率時,這就是權力濫用。

五、名譽侵害:別讓謠言摧毀你的職涯資產

對於專業人士來說,名譽就是第二生命。草案列舉了針對特定人的人格、名聲或隱私進行攻擊的行為,亦即對特定人刻意散布謠言、當眾羞辱、嘲諷、貶低人格、未經同意揭露個人隱私,都算是此類型的職場霸凌。

包括在辦公室散布不實謠言、當眾羞辱,或是未經同意揭露個人私生活隱私。這種行為不僅破壞了工作氣氛,更可能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永久性傷害。法律的介入,是為了告訴那些喜歡在背後議論、碎嘴他人八卦的人:職場不是法外之地,你的言行必須守法。

六、認定三要件:法律是如何判斷霸凌的?

除了上述五種典型的職場霸凌言行,相類似的行為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不過必須提醒大家,從法律專業角度來看,並非所有的職場不愉快都叫霸凌。準則草案中強調了三個關鍵判斷要件:

首先是權力失衡,行為人通常擁有職位或人際上的優勢。其次是持續性或重大性,偶爾的一次口角通常不構成霸凌,除非是情節重大的情況。職場霸凌構成要件更看重的是那種反覆發生、具備持續性的行為。最後是逾越合理範圍,行為是否明顯超過了業務執行所必要且合理的限度。這三個要件環環相扣,是判斷案件能否成立的核心。

七、雇主的守護義務:不只是開罰,更是轉型

這次職場霸凌專法最重大的里程碑,莫過於對雇主保護義務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落實防治義務,例如沒有建立申訴管道、對檢舉視而不見,最高可能面臨新台幣 75萬元的罰鍰,並且被公告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影響公司形象,為ESG及公司治理分數造成負面影響。

在法律施行前夕,我更希望雇主們看到的不是罰則,而是職場價值的轉型。一個充滿霸凌的職場,人才會流失,效率會低落。建立一個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不僅是為了符合法律,更是為了讓企業能永續經營。只有在員工感到安全時,創造力才會綻放。

無論您是勞方還是資方、主管還是基層工作者、人資或是法務,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專章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都是您無法忽視的職場重開機時刻。如果你正處在職場霸凌環境的黑暗中,請記得:你不需要獨自承受,法律正在完善它的羽翼。如果你是資方管理者,請以此為鑑,用領導力取代壓迫感。

職場不該是修羅場,它應該是我們實現自我價值的地方。請一起分享這份資訊,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權益,共同守護那份應有的職場尊嚴。



 
 
 

Recent Posts

See All
無須忍受被合理化的傷害:教你識破職場霸凌的七道偽裝

「我的老闆每天在會議上當眾羞辱我,同事怕事集體把我當透明人,這到底算不算職場霸凌?還是只是我抗壓性太低?」 每當聽到這些話,我總是感到一陣心酸。職場應該是我們實現自我價值、賺取生活所需的地方,而不該是一個讓人感到恐懼、甚至懷疑人生價值的修羅場。為了保護自己,我們必須拿起法律的顯微鏡,看清楚職場霸凌的真面目。 法律並非冰冷的條文,它是保護勞動尊嚴的最後一道防線。從專業的角度來看,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對

 
 
 
用「定靜安慮得」守住管理合規防線:五大樣態、帝王但書,主管必懂的職場霸凌防治指南!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施行在即,但我觀察我們公司各級主管言行,似乎跟你的文章提到的職場霸凌行為樣態很相似,跟他們勸告卻怎麼講也講不聽,請問我應該如何幫他們劃紅線,以免他們被申訴職場霸凌?」 一位製造業集團人資長焦慮地打電話跟我抱怨。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再過不到2個月就要施行,最近很多人資伙伴跟我分享職場現況。許多企業主管問:「為什麼過去被視為嚴格管理的要求,現在卻動輒被申訴為職場霸凌?」 切忌以昭和

 
 
 
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不等於成案:企業如何用制度守住職場霸凌程序防線?

「我很擔心職場霸凌專章新法上路後,不服主管管理的員工動輒提出霸凌申訴,大量湧入的申訴案件將癱瘓整個人資部門受理窗口的能量,請問有無解決之道?」 一位電子業上市公司人資長憂心忡忡問我上述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主管機關勞動部也有考慮到,因此在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中,授與申訴處理單位決定受理與否之權。 在企業治理的現場,「職場霸凌」從來不是抽象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會直接衝擊組織運作的法律議題。當勞動部提出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