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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別再用老兵思維帶團隊了!


在許多資深主管的成長記憶中,一定聽過這句被奉為圭臬的管理金句:「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過去,我們常把吃苦當作吃補,認為高壓、鐵血的軍事化管理才能淬煉出真正的將才,部屬面對不合理的工作交辦也只能咬牙吞下。

但在勞權意識高漲、職安法職場霸凌施行在即的今天,我必須嚴肅地提醒所有企業管理階層的主管:這句過去被視為成功密碼的老牌金句,在現今的勞動法規與最新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規範下,已經徹底變成了主管最致命的法律地雷。

當我們把不合理的要求美化成「磨練」時,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就已經完全踩中了法律對於職場霸凌定義的致命紅線。為什麼這種傳統的管理心態在現代極易構成違法?從法律觀點為大家深度剖析主管們絕對不能輕忽的7大關鍵。

 1. 逾越業務合理範圍,直擊職場霸凌的核心紅線

有些主管會委屈地說,我只是對員工有高度期待、希望他快速成長,難道這也犯法嗎?最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中,對於職場霸凌的定義有著非常明晰的法律界線。其中一個最核心的構成要件,就是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當你刻意給予不合理的要求,卻在私底下拍拍員工肩膀說:「這是在磨練你」時,在法律的客觀檢視下,很可能就是逾越社會通念下業務合理性的行為。法律要求雇主與主管的指揮監督權必須建立在合理性之上,刻意的不合理要求,本身就已經滿足職場霸凌的客觀構成要件。

在21世紀,不合理的要求不是磨練,是霸凌。

2. 錯把權力濫用當作考驗,典型職場霸凌樣態

在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與職場不法侵害防治指引中,明確列出了多種職場霸凌的具體行為樣態。其中,主管若為了磨練部屬,刻意給予不符常理的任務,在實務上極易構成權力濫用。具體來說,權力濫用包含了兩大極端:第一是刻意分配極度不合理、根本難以達成的工作目標;第二則是給予與員工能力明顯不符之工作,例如刻意大材小用、強迫高階人才天天去做無聊瑣事,或是反過來給予超出其職級能力極多且不給予指導的任務。這些過去可能被包裝成考驗員工抗壓性的管理手法,在現代法規中,都會被法院與調查小組認定為不當的權力濫用。

管理權力不是主管可以拿來濫用的特權。

 3. 違反比例原則,對人格尊嚴造成深刻戕害

司法實務對於主管的管理界線,向來有著一套嚴格的標準。依據歷來法院判決意旨,職場上具監督權責之人,對受督導者固然可以糾正、勸誡或促其改善,但任何管教手法都必須具備合理性,並符合比例原則。如果主管的言行或要求,依社會一般通念已經超過了合理可容許的程度,也就是所謂的不合理磨練,那麼這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單純的業務指導,而是對受督導者人格尊嚴之戕害。一旦主管跨越了這條界線,管教的正當性就會蕩然無存。

用大砲打小鳥、對小事施以嚴厲斥責懲罰,就是逾越比例原則。

 4. 設定無法達成的目標,極易衍生慢性言語暴力

當主管給予員工不合理的要求時,員工在缺乏相應資源與時間的情況下,通常難以順利達成績效。此時,傳統思維的主管往往不會回頭檢討目標的合理性,反而會慣性地將失敗歸咎於員工「抗壓性差」、「能力不足」,進而衍生出更嚴重的霸凌行為。最常見的就是長時間的不當斥責,或以「連這點磨練都撐不住,你還能做什麼」等言詞不斷責備勞工。這種否定價值的管理方式,持續否定同仁的自身尊嚴、存在與貢獻,最終會演變成慢性的言語暴力,摧毀員工的自信心。

可以設定工作、業績目標,但必須合理。

 5. 警惕帝王但書風險,哪怕只有一次嚴重羞辱也算數

很多主管有個致命的迷思,以為霸凌必須是長期、持續、高頻率的行為才算數。但最新的法規中藏有一個帝王但書風險。如果主管在部屬未能達成不合理目標時,情緒失控當眾嚴重羞辱部屬,或者在公開會議上進行嚴厲的人身攻擊,即使只有單次,只要情節重大,依新法規定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即可直接構成職場霸凌。這意味著,主管不能再用「我今天只是心情不好、一時衝動」或「我們私下感情很好」來當作違法的藉口。

主管EQ不再只是個人修養問題,更是法律界線議題。

 6. 現代管理新思維,合法合理的指揮監督必須對事不對人

舊時代的鐵血管理已經不適用於新世代的人才。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這種舊思維,本質上就是錯把權力濫用當作績效輔導。現代企業主管必須體認到,合法的指揮監督必須對事不對人,並且要基於客觀事實與合理的資源分配來進行管理。當員工表現不佳或無法達成目標時,主管的職責是共同分析原因、給予協助與調整,而不是一味用更高的壓力去逼迫。唯有建立起團隊的心理安全感,才能真正激發同仁的潛能,這也是優秀管理者與平庸主管的最大分水嶺。

對事不對人雖是老生常談,卻是主管要求工作績效的最高標準。

 7. 輕忽法律紅線的後果,主管與企業將面臨雙輸的巨大代價

如果主管堅持不願意改變這種高壓的管理手段,致使員工的身心健康遭受重大危害,最後的代價是個人與公司都承擔不起的。在法律實務上,主管個人不僅會面臨公司內部的嚴厲懲處、降職甚至解雇,還可能背負民事損害賠償或刑事責任。而企業與最高負責人更可能因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面臨政府的鉅額罰鍰與名譽制裁。在重視ESG、公司治理評鑑分數與人才永續的今天,這樣的主管對公司而言不是資產,而是巨大的法律風險。

違法的企業會被公告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陳業鑫律師提醒)

管理的本質,是成就他人,進而成就團隊。當我們把每個員工的心理健康與職場安全放在心上時,你就會發現,合理的指揮和溫暖的關懷,比不合理的磨練更能帶出高績效的優秀團隊。

希望每位在管理崗位上的企業管理者,都能放下舊時代的包袱。讓我們一起用進步的法律觀念,打造一個既有績效、又有溫度的健康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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