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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跳完生命的最後一支舞:尊嚴走向生命終點的宣言書
米蘭冬季奧運即將落幕,在整個賽事過程中,最引人矚目也最美麗的賽程,莫過於花式滑冰與冰上舞蹈,無論是單人冰后的劉美賢Alysa Liu,花式滑冰雙人組金牌的木原龍一、三浦璃來,行雲流水的滑冰姿態,令全球觀眾在腦海中留下優雅美麗的身影。 這讓我想到如何讓自己優雅跳完生命的最後一支舞,依法行使醫療「善終權」的問題。 在繼承紛爭中,最令我不忍的,往往不只是遺產金錢的爭奪,而是當病人在病榻上已失去意識,家屬們卻為了「要不要拔管」、「要不要氣切」而爭執不休、互相指責。 那已經不是愛,那是家屬心中難以承受的「決定權重擔」。 各位朋友可能不知道,台灣在「善終權」的法制建設上,其實已走在亞洲尖端。接下來依據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被譽為尊嚴死里程碑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為各位梳理如何透過法律超前部署,預約一場優雅的謝幕。這是一篇關乎您與家人尊嚴與權益的文章,可以收藏並分享給關心醫療自主與長照規劃的親友。 一、 釐清法律雙支柱:安寧條例與病主法的差異 首先,我們必須區分這兩部法律。許多人以為在醫院簽了「拒絕心肺復甦術(DNR)」就萬事大吉,其實這兩者的法律保障範
finance247
Feb 245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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