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職場不法侵害霸凌只能升堂調查?

  • Writer: finance247
    finance247
  • Jan 22
  • 3 min read

啟動調查不是唯一選項!你知道還可以「協調或調處」嗎?

你的公司是不是這樣?員工一喊霸凌,HR就嚇得調監視器、開委員會調查,搞得像拍《包青天》?

其實不管現行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或者修正後《職業安全衛生法》裡藏著一個「神級工具」:協調(調處)。

用得好,這就是職場最好的修補快乾膠!

以下是陳業鑫律師提示給HR的7個讓職場霸凌案件快速止血恢復元氣的危機處理心法:

1. 停止你的「檢察官魂」!先分清「調處」「協調」還是「調查」

接到申訴,別急著扮包青天查真相。那是「調查」,是用來砍人的(懲處)。

真正的高手會先評估能否「調處」!

調處不是查案,是「關係CPR」。它的重點不在過去誰對誰錯,而在未來怎麼共事。選對路,省下高額律師費;選錯路,公親變事主!

2. 「調處」不是搓湯圓,是「修復工程」

很多主管以為調處就是叫受害者「吞下去」?錯!那是提油救火。

真正的調處(協調)核心是「修復」。

透過專業引導,讓雙方把話講開,調整互動模式。這不是和稀泥,而是幫公司移除未爆彈。記住:最好的勝訴方案,就是根本不用上法院。

3. 什麼時候該用哪招?這個區別價值連城

請截圖背下來!

 協調&調處:適用於溝通誤會、工作摩擦、雙方還願意談。

 調查&審議:適用於性騷擾、肢體暴力、關係決裂無法挽回,調處失敗。

律師警告: 涉及性騷擾的性平事件絕對不能強制調處!搞錯這點,你的麻煩會比當事人還大。

4.黃金3天!速度就是你的防禦力

通報後 3天內 必須啟動機制!(指引第14頁)

但在查清楚前,老闆有法定義務先做「保護、安置及協助」,並對申訴人提供身心健康協助,保存相關事件表冊及報告,採取預防再發生之必要行動,如調換座位、調整排班,或實施WFH。

這不是處罰,是「職場安全氣囊」。先保護當事人身心安全,這動作做出來,勞動局稽查時就是你盡責的鐵證。

5.  誰來執行調處或協調?

千萬別找直屬主管當和事佬!這絕對是自殺行為。主管通常被視為壓力源,容易被解讀成「偏袒」、「官官相護」或「施壓」。

請找外部專家! 律師、心理師是最好的拆彈手。指引第14頁已經明白要求由「客觀、中立之第三方擔任調處人員」。

這錢不能省,引入第三方專業人士,代表公司「玩真的」,客觀中立,誰都沒話說。

6. 全程錄影是你的「數位護身符」

調處最怕事後有一方當事人反悔說被強迫。

所以,務必在充分告知並徵得雙方同意後全程錄影!

這個檔案可以證明了兩件事:1. 過程是自由意志;2. 公司已盡力協調。萬一將來不幸被告,這就是負舉證責任的雇主最強證據。

7. 懲處是外科手術式切割腫瘤,調處是化療加調養的和緩式療法

調查、懲處、調職是把爛肉切掉(懲處),雖然痛快但會留疤。

調處是讓傷口癒合(修復),讓團隊重新運作。

聰明的管理者,懂得建立職場的「心理安全感」。

檢查一下你的公司,是不分青紅皂白就開鍘?還是願意提供對話的平台?

這會決定職場氣氛,最後影響企業文化!

覺得這招實用?按讚是鼓勵,分享是功德!

把這篇傳給你那個人心惶惶的HR部門,職場氣氛好大家都安心!

 
 
 

Recent Posts

See All
【頂客族的繼承隱憂】親愛的,原來我的遺產,不全是你的?

「為何我先生過世後,他的遺產我要跟他的兄弟姊妹分?他們已經很久沒往來了,甚至形同陌路,這在法律上要怎麼解決?」 老同事的友人吳太太,在先生過世幾個月後,帶著憤怒不解的情緒來諮詢。 吳先生與太太膝下無子女,標準的 #頂客族 。吳先生從事公職一輩子,六十五歲自某部會高階公務員退休後,將退休金及部分積蓄拿來在內湖買了一棟價值數千萬元的新房子,打算作為兩人安養天年的退休宅。遺憾的是,吳先生在退休兩個月就因

 
 
 
莫淪為AI難民:這場無聲戰爭中的生存法則

「這真的逆天了,Google 剛剛發表了新的 Gemini Deep Think 模型,coding 測試指標 "codeforces" 比起 Claude Opus 4.6 超過 50%!就在我們拿到 Opus 和 Codex 這些神器,以為自己從此具備 coding 超能力的時候,Google 馬上又讓這些模型看不到車尾燈了。」 你最近滑手機時,是否感受到每個禮拜甚至每天的AI跳躍式成長訊息帶

 
 
 
為何離職面談很重要?從台積電羅唯仁案談離職面談的法律風險七大重點

根據台積電揭露的公開資訊,該公司已經對涉嫌帶走高階製程營業秘密資料的前副總羅唯仁提告,而關鍵證據正是在他退休前夕,由法務長親自進行的離職面談。法務長在面談中特地提供了「提醒信函」供羅唯仁先生詳細閱讀,也詢問了羅唯仁離職後的生涯規劃,並再次口頭說明並強化其離職後必須遵守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 #營業秘密 # 保密義務 #競業禁止義務 一般離職面談都是由人資單位執行,但本案特別的地方,就在於執行者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