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二十三期(2018.11)finance247Jul 23, 20251 min readUpdated: Jul 24, 2025新聞快報:勞動事件法、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於107年11月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重點(已於107.11.30施行)主題企劃:勞動法令對於特殊勞工之相關規定2018.11.30181204 - 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二十三期.pdfDownload PDF • 241KB
明知他不會日語,卻叫他接待只會日語的大客戶?主管小心:不可能任務加上考績威脅,可能不是磨練,而是「權力欺壓」「我是主管,指派員工挑戰高難度任務,不也是培養人才嗎?」 「業務就是要拿訂單,做不到就影響考績,有什麼不對?」 主管當然有權設定目標、分配工作,也可以要求績效不佳的員工改善。但如果主管明知員工欠缺完成任務最基本的能力或資源,仍刻意交付幾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再以考績、獎金甚至去留威脅:「做不到,你就知道了」,這就可能從績效管理跨進【職場霸凌】的法律風險。 假設藍海公司總公司通知綠島分公司:來自日本重
A Manager Denies Training to a Bottom-Performing Employee and Lies That "Everyone's Vacationing Abroad"? Beware: Withholding Information Can Also Constitute Workplace Bullying"His performance is already at the bottom. What's the point of the company spending money on new product training for him?" "As a manager, shouldn't I naturally have the authority to decide who receiv
主管不讓業績墊底員工受訓,還騙他「大家出國玩」?小心!封鎖資訊也可能是職場霸凌「他業績都已經墊底了,公司花錢讓他上新產品課程有什麼用?」 「我是主管,本來就可以決定誰去受訓吧?」 如果主管因為特定員工業績不佳,就刻意封鎖工作資訊、提供假消息,讓特定員工失去完成工作或改善績效的機會,事情恐怕就不是單純的合法行使主管職權範圍內,合理必要的教育訓練資源分配。 假設藍海公司總公司即將推出一項重要新產品,通知綠島分公司:「請全體業務同仁回總公司接受兩天產品訓練。」 綠島分公司吳經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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