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九十期(2025.03)

Updated: Jul 24, 2025

勞動部提醒:114年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提醒:雇主請注意,如果有僱用適用勞退舊制且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應於今(114)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動部新聞:增修工會法「廠場」之規定,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並強化保障勞工團結權


勞動部新聞:預告修訂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 勞動部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勞動部函釋:令釋勞動基準法第 46 條,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無法定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適合行使代理權,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出具證明者,雇主得免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值得參考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簡上字第12號判決


陳業鑫所長專欄:新光三越氣爆後,品牌想調派員工去外縣市上班,合法嗎?勞資雙方該如何協商?


陳業鑫所長專欄:KKday無預警大裁員!員工被資遣如何爭取更好的package、優於勞基法?一張表看:協商前準備資料


陳業鑫所長專欄:從雲云科技悲劇看「2025最新版職場霸凌規範」!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百人企業有哪些特別規定一次看


陳業鑫所長專欄:因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修正指南


陳業鑫所長專欄:小心!這些都算職場霸凌,別讓「目的良善」成為不法侵害的藉口


2025.03.31


 
 
 

Recent Posts

See All
主管也可能成為受害者?《當你被部屬反向霸凌》帶給企業領導者的三個法律啟示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專章正式上路後,企業開始更加重視如何防止主管霸凌部屬。然而,我最近閱讀日本新書《當你被部屬反向霸凌》時,卻發現作者提出了一個值得所有董事長、人資主管及各級主管深思的問題:如果主管才是被霸凌的人,企業準備好了嗎? 這本書並不是要替高壓管理辯護,而是提醒企業,職場衝突並非永遠都是「由上而下」。當部屬長期拒絕合理指示、刻意拖延工作、濫用申訴制度、公開抹黑主管,甚至利用社群媒體操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