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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三十四期(2019.12)

Jul 23, 2025
1 min read

Updated: Jul 24, 2025

快訊: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及審理細則公布


勞動部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協助事業單位確切認知勞動契約,避免損及勞工權益


立法院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保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審議通過「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食品外送平台外送員如為受僱員工,投保單位應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重要判決:招募之工作性質與性別、年齡並無關聯,然招募訊息明顯以年輕女性為應徵條件,影響面試機會,即屬以性別、年齡等因素對求職者為直接或間接不利之對待

➢ 判決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6號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部就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於主要訓練醫院至合作醫院接受訓練期間薪資給付說明

➢ 勞動部108年11月15日勞動條 2字第 1080131087 號函釋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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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不會日語,卻叫他接待只會日語的大客戶?主管小心:不可能任務加上考績威脅,可能不是磨練,而是「權力欺壓」

「我是主管,指派員工挑戰高難度任務,不也是培養人才嗎?」 「業務就是要拿訂單,做不到就影響考績,有什麼不對?」 主管當然有權設定目標、分配工作,也可以要求績效不佳的員工改善。但如果主管明知員工欠缺完成任務最基本的能力或資源,仍刻意交付幾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再以考績、獎金甚至去留威脅:「做不到,你就知道了」,這就可能從績效管理跨進【職場霸凌】的法律風險。 假設藍海公司總公司通知綠島分公司:來自日本重

 
 
 
主管不讓業績墊底員工受訓,還騙他「大家出國玩」?小心!封鎖資訊也可能是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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