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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鑫勞動電子報第三十一期(2019.09)

Updated: Jul 24, 2025

快訊:勞動事件法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


函釋新訊:公告修正「基本工資」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函釋新訊:訂定「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重要實務見解:危險津貼亦有勞務對價性,且屬經常性之給與,應屬工資之一部分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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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以上企業注意:職場霸凌新法不是人資議題,而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的治理考題

「據說職場霸凌專法採取分級管理,員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負擔的防治義務最繁複,責任最重大,是這樣子的嗎?」 週末在餐敘場合遇到一位上櫃公司董事長凝重地問我上述問題。 其實職場霸凌防治已不再只是企業內部溝通不良或人資個案處理問題。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專章新修法方向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逐步成形,員工人數達100人以上的大型企業,將面臨更高密度、更高外部化、更高透明度的法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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