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年終獎金發不發?別再被老闆PUA!搞懂這 7 點,你的錢一毛都不能少!

農曆年終將近,老闆開始哭窮?還是說好的保障年薪變空氣?別慌!法律其實有分「賞你的」跟「欠你的」。快對照下面 7 點,保衛你的荷包!

1.沒寫白紙黑字?那是老闆「賞」你的

如果合約沒寫、也沒承諾,這筆錢在法律上就是「恩惠性給與」。簡單說:老闆開心才發,不爽不發你也告不了他,完全看心情!

2.保證年薪 14 個月?那是你的「薪水」!

只要 Offer Letter 或合約寫死「保障年薪」,這筆錢就是「工資」!不管公司賺不賺錢,少給一毛就是違法,時間到就該給!

3.老闆賴帳怎麼辦?看屬性出招

是「看心情獎金」?只能摸摸鼻子認衰。是「保障年薪」被扣?恭喜你!直接找勞動局調解或法院提告,連本帶利討回來!

4.公司有明文規定?符合條件就得給

就算不是薪水,只要公司辦法寫了(如:在職依比例發放)且你符合資格,這就是契約義務!老闆想賴皮?拿著公司規章去要錢!

5.公司虧錢就不發?別被唬弄了

看清楚!如果是「恩惠性」的,沒賺錢確實可以不發;但如果是「保障年薪」,公司就算賠錢也要去借錢來發給你,沒有藉口!

6.能要求發多少錢?看憑據說話

老闆的賞賜你不能喊價。但如果是合約寫好的金額,或者公司辦法算出來的數字,一分一毫都不能少,大膽爭取你的權益!

7.簽約時就要「心機」一點

白紙黑字寫清楚是「工資」還是「獎金」超重要!這不只影響年終,還連動資遣費、退休金計算。別讓權益在模糊中被吃掉!

 你的年終是「看心情」還是「保障年薪」?快分享給同事及朋友,別讓辛苦錢不明不白飛了!

 
 
 

Recent Posts

See All
職場霸凌申訴案疏洪道:用EAP化解濫訴風險

「員工似乎誤解職場霸凌成立要件,以為只要他感受到不舒服,就算只是單純的職場人際關係摩擦,也動輒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耗費不少公司調查程序資源,該怎麼辦?」 一位員工人數上千人的企業職場霸凌專責單位負責人員苦惱地跟我吐苦水。 「要不要考慮用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簡稱 EAP)作為員工宣洩心裡不安全感、緩解職場人際關係摩擦的管道?」 我提醒他在勞動法規中其

 
 
 

Comments


業鑫法律事務所

地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71號15樓
電話:886 2 2515 6822
傳真:886 2 2515 6833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