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管理動輒得咎!最新《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拆解:陳業鑫律師教你 5 招守住紅線,穩定軍心不恐慌
- finance247
- Apr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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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公布了最新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作為即將實施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專章的落地措施。大家一直擔心這套看似嚴格的法規,會不會在未來讓企業主管的管理動輒得咎?讓我為大家分析。
這份準則草案將過去模糊的管理道德,轉化為具體的法律規範與流程。為了幫助大家在帶領團隊時能拿捏好分寸,我將這份草案濃縮為五個溫暖且實用的關鍵防護網。
第一道防護網:看懂五大行為樣態,讓管理不再憑感覺
過去大家最怕的就是認定標準不清,但準則草案非常明確地列出了五大具體指標。除了冒犯、恐嚇等言語暴力之外,如果您刻意排擠某位同仁、不讓他參與重要會議,這屬於社交排斥。如果您利用職務刁難、刻意隱瞞重要工作資訊,這構成了職務干預。更常見的是權力濫用,例如刻意分配極度不合理或與能力明顯不符的工作目標。當然,散布謠言或當眾羞辱等名譽侵害也絕對是嚴格禁止的踩線行為。
只要主管能清楚辨識這些 #職場霸凌 的具體樣態,將心比心,針對客觀事實與績效來進行溝通,就完全不必過度恐慌。
第二道防護網:依據企業規模,量身打造法遵裝備
法律對不同規模的企業有著不同的期待。如果您的公司僱用勞工人數在十人以上,就必須依法設置專屬的 #申訴管道 ,例如電子信箱、專線電話或指定的通訊軟體,並且要在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讓員工知道求助有門。
當公司規模達到三十人以上時,雇主的責任就更重了。企業必須訂定完整的 #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處規範,指定專責單位統籌辦理,而且還要對全體員工與各級主管實施專門的教育訓練。一步一步把內部制度建立起來,就是企業對員工最好的實質承諾。
第三道防護網:與時間賽跑的黃金救援時刻
當員工鼓起勇氣發出求救訊號時,企業絕對不能冷處理或消極以對。草案明文規定,一旦雇主知悉有同仁遭受不當對待,必須立刻採取 #立即有效適當措施 ,例如適時調整雙方的工作內容或場所,並依據受害者需求提供心理諮商或法律相關協助。
在程序上,這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申訴處理單位必須在接獲申訴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一旦決定受理,雇主必須在七日內,依規定至中央主管機關的系統完成 #通報機制 的線上登錄,讓官方能確保案件不被吃案。而整個 #調查程序 原則上必須在兩個月內完成並產出報告,必要時僅能延長一個月。清晰明確的時間軸,能大幅減少當事人在等待過程中的心理煎熬與不安。
第四道防護網:引入客觀力量,拒絕私了與官官相護
很多受害者最怕的就是公司內部「球員兼裁判」,導致正義無法伸張。為了確保公平,準則草案嚴格規定了 #利益迴避 原則,只要調查人員與當事人有親屬、家屬關係或有偏頗之虞,就必須自行迴避。
如果公司規模達一百人以上,依法成立的調查小組中, #外部專家 的比例絕對不能少於二分之一,而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此外,如果要進行內部協調,唯一的前提是必須經過申訴人同意,如果協調不成立,雇主就必須續行調查,絕對不能強迫員工「搓湯圓」。如果當事人對結果不服提出申復,原調查小組成員更被嚴格禁止擔任申復審議小組的成員。
第五道防護網:善惡分明的保護傘,接住弱勢也拒絕濫訴
法網恢恢,既要溫暖地保護受傷的人,也要堅定地還無辜者清白。草案明文確立了 #禁止報復 條款,雇主絕對不可以對依法提起申訴或協助調查的同仁,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處分。
但是,針對主管們最擔心的「假霸凌、真誣告」問題,法律也給出了非常明確的防護機制。如果經過嚴謹客觀的調查,證實申訴人有 #惡意虛構事實 的情形,這把保護傘就會立刻收起。雇主可以依據內部規範,對惡意誣告者進行適當的懲戒與處理。這清楚地告訴我們,制度是為了保護真正的弱勢,絕不容許被當作職場惡意鬥爭的武器。
【陳業鑫律師的專業建議】
給企業的各級主管及人資同仁:這份準則草案看似繁瑣嚴格,但背後蘊含的,是勞動部希望陪伴企業打造健康職場的心意。與其將它視為沉重的管理負擔,不如把它當作提升企業體質、強化雇主品牌信賴度的最佳契機。
給基層勞工朋友:瞭解職場霸凌的法律界線,作為保護自己權益的利器,而不是濫用甚至誣告的管道,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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